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的暂行办法
“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是加强实践教学的基础工程,是实现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目标的关键,也是满足学校教学、医疗、科研工作需要的必然要求,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9〕6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教人〔2014〕10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改变教学中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传授、轻技术操作能力培养的观念,努力建设一支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实践操作能力娴熟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凡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含指导实验等实践教学)的任课教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校教师资格,且具有教师系列讲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双师型”教师。
1.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非教师系列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如护师、药师、心理咨询师、会计师等;
2.同时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执业资格证和执业注册证,如执业医师、执业护师等;
3.具有与本专业实际工作相关的行业资格证书或有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等;
4.通过国家技能鉴定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证书;
5.在申请认定之日的前三年内有一年以上(可累计计算)附属医院、医药卫生类机构或企业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在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6.参加本专业相关的教师类专业技能大赛或指导学生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市一等奖、省二等奖、国家优秀奖及以上奖励。
二、“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程序及要求
1.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每年认定一次,一般在每年的4至6月份进行。
2.申请资格认定的教师依照以上条件提出申请,填写《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部门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
4.组织人事部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材料进行核实并认定;
5.认定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6.公示5天,无异议后,学校颁发“双师型”教师任职资格证书;
7.“双师型”教师五年为一考核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双师型”教师资格。次年方可重新申请该资格认定。
三、“双师型”教师资格培养途径和措施
1.鼓励教师取得与本专业相符的职业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
2.选派教师到附属医院或专业对口单位实践锻炼;
3.选派教师到国家级实训基地进修培训;
4.支持教师走向社会,参与“产、学、研”活动,直接参加医疗卫生实践和新技术研发、转化和推广应用等工作;
5.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提高教师的专业实践技能。
四、“双师型”教师的职责
“双师型”教师每年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教育教学。承担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测评达到合格要求;
2.社会实践。每年必须完成下列任务之一:(1)每年联系一家以上的医疗机构或企业担任技术顾问或兼职工作;(2)每年至少安排并指导1 名学生顶岗实习或推荐学生就业。(3)每年至少参加一项社会服务工作或至少承担一项横向研究课题或在企业兼职20天以上;
3.专业建设。每年至少主持或参与(前三名)1 项本专业教科研项目建设,在校级及以上高水平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和教学改革项目中承担一定的工作并取得实效;
4.技能指导。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活动,每年必须至少组织或全程参与指导学生竞技活动一项或全程指导学生专业社团活动一项;
5.教科研。每年必须完成下列任务之一:(1)公开出版五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 1 部或本人承担五万字以上撰写任务的合著1 部;(2)成功申报或结题1 项校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 (3)作为主要成员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成果奖1 项;(4)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1 篇以上。
五、“双师型”教师业绩考核
(一)考核标准
依据“双师型”教师职责进行业绩考核。
教育教学、校企合作职责为必须完成项,实行“一票否决”,即教育教学、社会实践中有一项未完成者,“双师型”教师年度考核即为不合格。在教育教学、校企合作均完成的前提下,实行量化考核,1~6项每项1 分,每完成1 项得1 分,没有完成,该项得0 分。 考核总分在4 分及以上为合格,不足4 分为不合格。1 年考核不合格的,保留其“双师型”教师资格,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该资格,并在当年不得重新申报。
(二)考核程序
1.“双师型”教师业绩考核每学年一次,一般在每年6 月底进行。
2.个人根据自评表进行自评,填写“双师型”教师业绩考核表,提供授课资料、校企合作资料、技能指导资料、教学建设资料、社会服务资料和教研科研资料,经相关系部初审并签署意见,报组织人事部、教务处、科研处联合审核。
3.学术委员会组成专家评审组,按业绩考核标准对“双师型”教师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公示。
六、“双师型”教师待遇
通过认定的“双师型”教师,并在学年考核中认定为合格的,可享受以下待遇。
1.“双师型”教师合格是晋升高一级职称(包括高一级岗位)的必备条件,是选拔骨干教师、专业负责人、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教学名师的必备条件。
2.在评选先进、薪资晋级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优先安排参加学术交流会议、进修培训、外出考察。
4.“双师型”教师在正常课时补贴标准基础上可适当上浮。
七、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
1.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实践工作鉴定表
3.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双师型”教师学年考核表
2020年4月8日
附件1:
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学历学位
职称
专业
系部
担任主要课程
申报人主要资格证件
1、高校教师资格证
(有□ 否□ )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
3、专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或结业证书
4、执业证书、注册证书
5、应用技术研究或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证书
6、科研课题鉴定书
7、教学经历及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人签名:
系部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盖章)
附件2:
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实践工作鉴定表
出生
年月
民族
专业技术职务
现从事专业
所在
实践单位
起止时间
实践服务工作主要业
绩
实践部门意见
负责人 科室公章
业务管理部门意见
负责人 部门公章
附件3:
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双师型”教师学年考核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参加工作时间
所在系
所授专业课程
高校教师系列职称
专业技术职称
职业资格证书
本年度
承担的
主要实践
课程教学
工作量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周学时
总学时
参加的
实践活动
情况
时间
地点
指导内容
次(时)数
考核期内工作完成情况
(表内所填内容为应当完成工作,正式填表时,将表内内容删除,按实际完成工作情况填写)
1.教育教学。承担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测评达到合格要求。
2.社会实践。应完成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1)每年联系一家以上的医疗机构或企业担任技术顾问或兼职工作;(2)每年至少安排并指导1 名学生顶岗实习或推荐学生就业。
3.教学建设。每年至少参与或主持1 项教学基本建设,在院级及以上重点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教学资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和教学改革项目中承担一定的工作并取得实效。
4.技能指导。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活动,每年必须至少组织或全程参与指导学生竞技活动一项或全程指导学生专业社团活动一项。
5.教研科研。每年必须完成下列任务之一: (1)公开出版五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 1 部或本人承担五万字以上撰写任务的合著1 部; (2)成功申报或结题1 项校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 ;(3)作为主要成员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成果奖1 项;(4)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1 篇以上。
6.社会服务。每年至少参加一项社会服务工作或至少承担一项横向研究课题或在企业兼职20天以上。
签字:
系(部)
考核意见
公章
教务处
组织人事部
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
本表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