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流程:根据防疫要求,考生需佩戴口罩并展示绿色健康码和防疫承诺书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校园,根据指示牌到达考场(2号教学楼C区5楼)。考生凭身份证及准考证经工作人员查验无误后进入候考室,准备好教材、教案、科研著作(或相关论文)供工作人员审核。面试开始时,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教材、教案、科研著作(或相关论文)进入考场并对着摄像头主动展示身份证及准考证,随即进入正式面试。
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
11月4日(9:45-11:30),心理历史组、中国语言文学1组在第一考场。
11月5日(9:15-10:15,15:15-15:45),教育学1组、体育组在第一考场。
11月6日(16:15-17:30),计算机科学2组在第一考场。
11月7日(8:00-11:30,14:00-18:00),护理1组在第一考场,护理2组在第二考场,护理3组在第三考场,临床医学6组在第四考场,临床医学7组在第五考场,临床医学5组在第六考场,中医、药学、基础医学2组在第一考场。
注意:当日上午有考试的考生须在当日上午第一位考生开考前半个小时到达考场,当日下午有考试的考生须在当日下午第一位考生开考前半个小时到达考场。其他注意事项见附件。
附件: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非受委托高校)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指定说课的课程和章节,考生根据面试报名的任教学科自行准备教案(45分钟课时)。
考生根据本校通知要求,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携带临时身份证或户口簿)、准考证(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与本人申请任教学科相对应的现行教材和教案、科研著作或相关论文,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面试地点。考生要根据学校要求,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工作。
三、考生应严格按照面试工作流程参加面试,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面试点工作秩序。
四、考生应按出场顺序进行说课和答辩,严禁交换顺序。面试工作正式开始前,考生须将教材、教案和科研著作等交给工作人员审核。
五、面试期间须将手机关闭,禁止携带摄影摄像设备,禁止大声喧哗。
六、考生按《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办法及标准》的相关要求和学科组专家要求进行说课、答辩。
七、考生说课时授课环节、教学活动的有序展现,模拟真实教学情境下的主要教学活动,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等方面是面试的主要观测点。
八、考生在说课和答辩中应当注意教师礼仪、尊重专家,认真回答专家的提问。
九、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面试地点,不得逗留或返回,更不得与未考生联系交流面试内容和情况。
十、考生不服从面试点工作人员安排、扰乱面试点秩序或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将视行为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取消面试成绩。有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出,按面试成绩无效处理,三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认定。